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三条有效加强国防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国防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