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自治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民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将每年三月的第四周确定为自治旗气象灾害防御宣传周。科技教育、气象、水务、林业、农牧业、新闻广电等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教育资料,做好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监督工作;学校和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