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犬只惊吓、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惊吓人或者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支付狂犬病疫苗接种费和医药费,给予被惊吓人或者被伤害人精神抚慰赔偿。精神抚慰赔偿的具体额度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基层调解组织予以调解,经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被惊吓人或者被伤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养犬人还应当在24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到动物疫病防控机构进行狂犬病检测。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