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