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使行政职权的其他组织在实施技术市场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