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古城墙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肇庆古城墙是指位于肇庆市端州区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城墙,包括墙体、城门、附属建筑及其遗址遗迹。按规划修复的城墙墙体及其附属建筑纳入古城墙进行一体化保护管理。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