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不得限制和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