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向民营经济行政管理等部门反映民营经济组织的需求和建议,开展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发展的各项服务活动。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