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向民营经济行政管理等部门反映民营经济组织的需求和建议,开展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发展的各项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