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二章 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和法规起草第六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公民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法规的建议。提出立法建议应当提交立项建议书。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