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

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