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支持公民和全社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