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五章 社会促进第三十二条有效本市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医务工作者及其他社会热心人士为全民健身提供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