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五章 社会促进第二十九条有效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成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