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开展宣传教育、关怀救助、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活动。

参与艾滋病防治公益事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