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奖励措施,并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