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