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综合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行政执法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不得从事综合执法活动。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