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条已修改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综合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范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或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