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业主委员会的产生、终止等具体办法,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等示范文本。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