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第七条已修改对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