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三条有效法治宣传教育应当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与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