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

扶贫标准和扶贫范围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