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贫困人口在扶贫开发活动中的发展权、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隐私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