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第五章 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精准扶贫项目库,并逐级报省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