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保存、传承、传播、利用等保护活动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