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的相关行为,法律、法规有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