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条已修改建设工程开工前以及基础工程或者隐蔽工程施工前,应当依法验线。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