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措施第二十八条已修改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用水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减少水的漏损量。用水设施、设备损坏造成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的,应当及时维修。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