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会同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