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按照神农架国家公园规划,需要进行生态移民搬迁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制定生态移民搬迁方案,明确住房、土地、就业、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生态保护补偿等事项,经专家论证,并征求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移民的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移民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支持其依法参与特许经营和其他经营活动,保障、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