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修改禁止在神农架国家公园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狩猎、捕捞、开垦、烧荒、采集泥炭、揭取草皮、捡拾鸟卵;
(二)违反规定养殖、种植、砍伐、放牧、采石、挖沙、取土、取水;
(三)擅自采集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四)损毁、擅自挖掘地质遗迹,擅自采集化石、矿石标本;
(五)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等药剂);
(六)引进或者投放外来物种;
(七)改变自然水系状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
严格保护区和生态保育区内,禁止进行养殖、种植、砍伐、放牧、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