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市城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品清湖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对因品清湖环境保护造成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