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品清湖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开发利用品清湖,应当根据自然属性和生态景观,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生态用海。开发屿仔岛及周围海域的资源,应当依法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岛屿地形、岸滩、植被以及岛屿周围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开发品清湖生态旅游项目,应当依据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科学论证。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