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统筹推进、奖惩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长效机制。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