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泸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