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十条已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当充分利用,未充分利用的,不得占用业主共用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物业管理区域内,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利用共用部位或者场地停放车辆并收取合理费用。停车方案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拟定,规划、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应当对消防通道划定、警示标志设置等予以指导。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