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第十五条已修改一个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立法程序的意见。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