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运输土方、垃圾、渣土、砂石、灰浆等散体、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保持车身干净,并按照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