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爱国卫生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是爱卫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本级爱卫会的日常工作。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爱卫办配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