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交付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法规,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