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宜昌市城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