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三条有效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抗旱蓄水、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需要,按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适时组织开展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合理利用云水资源。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