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金融第五十八条已修改自治旗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条例。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条例的实施。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