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金融第五十四条已修改自治旗的自治机关对各民族公民进行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教育,使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