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自治旗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