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金融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自治旗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文化事业。自治旗要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文化设施。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思想和文化阵地。取缔非法文化经营活动。自治旗要依法保护历史文物、民族文物,积极抢救、挖掘、收集和整理鄂伦春民族文化遗产,开展民族文学艺术创作及研究。设立鄂伦春民族研究机构。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