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九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市地方性法规的汇编、出版和译本的审定。地方法规 · 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7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