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和解释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和解释程序,适用本条例第五章、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地方性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0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