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地方立法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突出务实管用。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4月1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