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地方性法规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地方性法规文本。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